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张萍、叶翩)电器生产不能只管“生”,不管“死”。按国家规定,本月起,生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的厂家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需上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武汉市国税局昨介绍,按去年该市产量,厂家要上缴1.21亿元。
家电每隔10年左右更新换代,但大量废弃电子产ζ 品却乏人回收,无法充分利用废弃资源并造成污染。5月,财政部等国家6个部委联合下文,要求征收ξ处理基金,其∞中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台、洗衣机12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武汉市国税局负责人称,征收基金将用于补贴电器回收处理企业,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